服務熱線:


023-62611700 

重慶律師事務

6t体育sports拍案

聯係我們

聯係人:汪律師

電話:023-62611700

郵箱:278941657@qq.com

網址:www.cdzxsw.com

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洪湖西路18號1棟(上峰上座)5-2

吵架致對方死亡,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您的當前位置: 首 頁 >> 新聞中心 >> 6t体育sports拍案

吵架致對方死亡,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發布日期:2022-01-25 作者:塗珀溯 點擊:

6t体育sports拍案

174




案情情況


    新搬家的段某將自己的私家車停到了鄰居曾某的家門口,遭到了曾某的反對,曾某要求段某立即將其私家車挪走。段某心生不滿,認為他已經將車停放了三天,一直沒有人通知他此處禁止停車,於是兩個人發生了爭吵。後經周圍群眾勸解,曾某回到了自己房屋內。而段某卻不想善罷甘休,又來到曾某家房屋門口繼續吵嚷,且情緒十分激動,並不停用手指向屋內,經周邊群眾勸解後離開。此後,段某又多次返回曾某家門口吵嚷。半小時後,曾某被發現在家中死亡。經醫院診斷,曾某的死亡原因為呼吸心跳驟停,心源性猝死。

    事發後,曾某家屬認為段某不遵守停車管理的相關規定,將車停放到了曾某家門口,在曾某勸說其挪車時,段某對曾某進行辱罵,從而導致了曾某的死亡,應對曾某死亡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付,因此將段某告上法庭。

    麵對曾某家屬的索賠主張,段某拒絕賠償,認為自己三天前才搬到該小區居住,此前與曾某並不相識,更無過節,沒有侵害曾某生命權的任何動機,更沒有實施直接傷害曾某身體的侵權行為,曾某的死亡與其不存在因果關係,其在整個事件中不存在任何過錯,所以請求法院駁回曾某家屬的所有訴訟請求。

   

 法院裁判:


    法院向公安機關調取的錄像顯示,曾某與段某因停車問題發生爭執,畫麵內雙方情緒較為激動,大約一分鍾後,曾某離開爭執地回到自己房屋內。隨後,段某在曾某家門口繼續吵嚷,並不停用手指向屋內,畫麵顯示他情緒激動,經周邊多人勸解後離開。此後的十分鍾內,段某接連三次返回曾某家門口吵嚷。

    另外,曾某家屬透露曾某十年前得過心髒病,但是平時身體一直很健康。事發時的圍觀群眾在公安機關做筆錄時表示,曾某和段某爭吵時,有罵人的話,雙方的言語都很激烈。

    法院經審理認為,段某對曾某的死亡存在過錯,爭吵行為與曾某死亡之間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但曾某死亡的主要原因還是在於其自身疾病,由於曾某自身存在主要過錯,應減輕段某的賠償責任。然後,法院綜合上述認定,酌情判令由段某對曾某的死亡承擔次要賠償責任,未盡到一般人審慎的注意義務,存在過錯,故判決段某應承擔5%的賠償責任。


    律師解析:


    一、段某對曾某的死亡後果存在過錯。過錯為行為人對於損害後果持有期望、放任的故意心態,或者對於應該預見而沒有預見的損害後果具有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的過失心態。本案中,行為人段某對曾某既往心髒病史的情況並不知情,對曾某死亡不存在積極追求或放任不管的故意心態。但其與年近六旬的中老年人曾某爭吵,並多次、長時間地在曾某房屋外吵鬧,此種行為明顯為過激行為。段某應當預見自己過激的言行可能會誘發被罵者發生疾病的風險,其未盡到一般人的審慎注意義務,此種情況下可以認定段某對損害結果存在過失心態。

    二、段某的行為與損害結果發生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本案中,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記載,曾某死於心源性猝死,且發病時間與爭吵時間間隔不到一小時,如果沒有段某的過激吵鬧行為,曾某就不會情緒不穩、病情發作,故段某的行為與曾某死亡的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事發起因是段某將車停在曾某的家門口,引發了後續的爭吵,且在曾某已經回家的情況下段某仍多次在曾某房屋外吵嚷。即使段某對曾某的心髒病史不知情,但作為一般的理智公民,也不應當做出此種錯誤行為。在沒有曾某自身疾病這個因素介入的情況下,段某的行為僅會產生道德上的譴責。但段某的行為介入曾某自身疾病的特殊體質,產生了死亡的損害後果,與損害後果存在因果關係,則段某過錯行為的評價即上升至法律層麵。

    三、受害人的過錯應適當減輕段某的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規定了過失相抵原則,即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過失相抵原則適用前提為雙方均存在過錯,行為人的過錯行為與受害人的過錯行為共同導致了損害後果的產生或擴大,兩者的過錯相互交織產生了同一個損害後果。雙方均需對自身過錯承擔相應責任,在賠償額度上進行抵消。該原則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責任人在其自身過錯程度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既不加重其義務,也不讓受害人過分“自由”,不允許受害人將自己過錯行為的風險全部轉移給他人,激發受害人主動避免損失發生或擴大的動力。通過這一規則提示公民,對自己的人身、財產等有合理注意義務,提高對身邊危險的注意程度和防範意識,有助於提高社會整體的自我保護意識,維護公眾安全。本案中,曾某自知自身存在既往心髒病史,但仍與段某爭吵,對死亡後果存在嚴重過錯,且曾某死亡的主要原因還是在於其自身疾病,減輕段某的賠償責任,也體現了過失相抵規則的精神。

本文網址:/news/708.html

關鍵詞:

最近瀏覽:

電話:023-62611700 

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洪湖西路18號1棟(上峰上座)5-2

網址:www.cdzxsw.com

聲明:本站部分內容圖片來源於互聯網,如有侵權第一時間聯係管理員刪除,謝謝!

網站地圖 | RSS | XML | 關鍵詞:

備案圖標.png 渝公網安備 50019002502837號

重慶律師事務所

掃一掃關注我們
  • 在線客服
  • 聯係電話
    13629726994
  • 在線留言
  • 微信公眾號
  • 在線谘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