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023-62611700 

重慶律師事務

新聞中心

聯係我們

聯係人:汪律師

電話:023-62611700

郵箱:278941657@qq.com

網址:www.cdzxsw.com

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洪湖西路18號1棟(上峰上座)5-2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怎樣量刑的

您的當前位置: 首 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新聞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怎樣量刑的

發布日期:2019-04-30 作者: 點擊: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概念


  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辦理法規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大眾存款,打亂金融次序的行為。準確了解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罪的要害在於首先要堅持該罪的行為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次序的具體性的一致。


  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是指未經我國人民銀行同意,向社會不特定目標吸收資金,出具憑證,許諾在必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是指未經我國人民銀行同意,不以吸收大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目標吸收資金,但許諾實行的責任與吸收大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二、構成要件


  作者葉庚清律師選用違法構成二階層理論對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罪進行剖析:(注意:二階層是遞進聯係,滿足前者才考慮後者。)


  (一)違法的構成要件(法益侵略性)


  1、行為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能夠構本錢罪。


  單位指各類不合法金融安排以及各類基金會、互助會、儲金會、資金服務部、股金服務部、結算中心、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其業務規模僅限於成員單位的本、外幣存款,不具有對外吸收大眾存款的資質,其從事的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行為,達到科罪規範,就構成違法。有論者以為具有吸收大眾存款資質的法人,實施的違法吸存行為,情節嚴峻的,也能構本錢罪,筆者以為值得商榷,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罪作為行政犯,應當以行政法規作為立法與法律根據,而我國的行政法規僅將這些行為規則為行政違法,所以不能構成違法。


  2、行為


  本罪行為方麵表現為,未經我國人民銀行同意,向社會不特定目標吸收資金,以或許不以吸收大眾存款的名義,出具憑證,許諾在必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打亂金融次序的行為。


  所謂“大眾”意即吸收存款目標的不特定性,指社會上大多數人。人包含自然人、法人,存款包含個人存款和安排存款,所以大眾包含法人。且本罪隻要求行為針對社會上大多數人,並不要求實踐從社會上大多數人得到資金。但由於現代法人的開展,法人規模越來越大,其成員構成規模也越來越大,法人內部的特定目標也滿足不特定性要件。所以筆者以為,要害問題是行為的性質是否金融業務活動。如果行為屬金融業務活動,而目標又為特定少量人,則能夠依刑法的“但書”出罪。


  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行為包含兩種狀況:一種是沒有吸收大眾存款資質的個人或法人吸收大眾存款,另一種是具有吸收大眾存款資質的法人選用違法的方法吸收存款。對於後者,依《金融違法行為處分方法》規則,金融安排辦理存款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1、將存款用於帳外經營活動;


  2、擅自進步利率或許變相進步利率,吸收存款;


  3、明知或許應知是單位資金,而答應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4、擅自開辦新的存款業務種類;


  5、吸收存款不符合我國人民銀行規則的客戶規模、期限和最低限額;


  6、違反規則為客戶多頭開立帳戶;


  7、違反我國人民銀行規則的其他存款行為。


  其中第1項將帳外資金用於不合法拆借、發放貸款時才構成用賬外客戶資金不合法拆借、發放貸款罪,後幾項行為行政法規中也沒有被規則為違法,不宜作為違法。所以具有吸收大眾存款資質的法人選用違法的方法吸收存款不構本錢罪。隻要不具有吸收大眾存款資質的,能夠構本錢罪。


  目前存在的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的形式很多,如利用不合法成立的類似於金融安排的安排吸收存款,典型的包含抬會、地下錢莊、地下投資公司等。一些合法的安排也從事或許變相從事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的活動,如各類基金會、互助會、儲金會、資金服務部、股金服務部、結算中心、投資公司等。對這些安排上從事的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的行為,構成違法的,應以本罪論處。


  金融活動表現為資金的流動,因而對金融次序的打亂也表現為量化的規範。需要闡明的是,“打亂金融次序”,既能夠作為本罪的社會危害性量化的標尺,一起也是對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行為的性質的闡明,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行為的實質正是一種打亂金融次序的行為。


  3、行為目標


  本罪的違法目標是大眾存款。


  所謂存款是指存款人將資金存入銀行或許其他金融安排,銀行或許其他金融安排向存款人付出利息的一種經濟活動。


  所謂大眾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集體,如果存款人僅僅少量個人或許是特定的,不能以為是大眾存款。


  4、結果


  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罪的結果是打亂國家的金融信貸次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經濟生活中,金融交易主體之間形成複雜的金融聯係,金融聯係的有機整體便是金融次序。金融聯係包含:金融交易聯係,金融辦理聯係,金融安排的內部聯係,金融辦理聯係是指國家金融主管機關對金融業進行監管和宏觀調控進程中所發生的社會聯係,它是一種非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辦理聯係,即縱向金融聯係。金融次序由金融辦理次序、金融交易次序和金融安排內部次序三個有機一致的方麵結合而成,其意圖在於完成國家的宏觀調控,確保社會資金的合理流向,維護廣大大眾的利益。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行為不僅侵略了金融儲蓄的辦理次序,而且由於由於金融儲蓄是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曆,對儲蓄辦理次序的侵略必將侵略整個金融信貸次序。所以本罪的結果是打亂了國家的金融信貸次序。


  (二)責任的構成要件(片麵)


  本罪的片麵方麵表現為故意,而且隻能是直接故意。但行為人不能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圖。


  三、量刑規範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打亂金融次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並處或許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許有其他嚴峻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分金,並對其直接擔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則處分。


  四、立案規範


  對於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的行為是否立案偵查,取決於有沒有涉嫌以下三種情形中的一種:


  一是從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的數額上來看,個人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是從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的戶數上來看,個人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三是從形成的經濟損失上來看,個人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給存款人形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不合法吸收或許變相吸收大眾存款給存款人形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本文網址:/news/492.html

關鍵詞:重慶律師事務所,重慶律師谘詢

最近瀏覽:

電話:023-62611700 

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洪湖西路18號1棟(上峰上座)5-2

網址:www.cdzxsw.com

聲明:本站部分內容圖片來源於互聯網,如有侵權第一時間聯係管理員刪除,謝謝!

網站地圖 | RSS | XML | 關鍵詞:

備案圖標.png 渝公網安備 50019002502837號

重慶律師事務所

掃一掃關注我們
  • 在線客服
  • 聯係電話
    13629726994
  • 在線留言
  • 微信公眾號
  • 在線谘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