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品牌越大越好
所謂的“大名”的概念在普通人中實際上是模糊的心裏。他們經常觀察律師在知名度和名氣方麵是否是個大名字,並把它作為邀請律師的標準。事實上,這是一個大錯誤。因為大名是一個相對空洞的概念。事實上,任何律師都不可能在所有領域達到巔峰,這是由人的精力和時間的限製決定的。
其次,價格越低越好
普通人認為他們是律師,所以價格更低也更便宜。我們完全理解人們關注律師費的心理。然而,律師費通常應根據法律標準收取,不應為了吸引客戶而故意降低。
3.有關係的好律師
許多普通人認為,隻要律師有關係,訴訟就會解除。這是一個非常有害的概念!沒有一個律師靠人際關係謀生。試想,一個隻依靠關係來辦案的律師,他能有多強?誰願意和一個不稱職的律師交朋友?他的關係從何而來?即使你偶爾會遇到所謂的關係,這種關係能發揮多大的作用?因此,證據、事實和代理策略是訴訟成敗的基礎。迷信人際關係的人應該非常謹慎!
四,打包票好律師
許多政黨喜歡律師吹,認為他們可以給自己信心。我可以肯定地說,拍胸脯、打包票的律師是不稱職的。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其固有的規律,訴訟也是如此。訴訟的成敗取決於許多因素,如證據、法律、事實、案件性質、當事人背景、司法人員的認知、輿論等。隻有把這些因素考慮進去,我們才能挖掘出它們的積極因素,避免它們的消極因素。隻有在正確的戰略和堅韌的精神基礎上才能取得勝利。包裹能處理什麽?心裏安慰和欺騙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