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和拆遷的基本概念後,我們日常的“征地拆遷”可以更準確地表達為“征地拆遷”,涉及征地。與拆遷有兩個獨立且密切相關的行動。
麵對土地征用和拆遷合法性的一方是這樣的嗎?
律師解釋說,判斷土地征收和拆遷是否合法,首先要注意的是是否有“批準”。要了解什麽是“批準”,我們必須首先了解征地的基本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征地程序主要由兩部分組成:
(1)征地批準程序## ;#;或省政府批準。
2,施工單位向市,縣政府部門提交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部門將在審查後製定征地計劃。
4,經市,縣政府批準後報告。
5,征地和其他方案經國務院或省政府依法批準。
(2)征地實施程序
1。土地收購公告公告。 1發證機關:市,縣政府; 2發布範圍:鄉(鎮)和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莊; 3公告:征地權的批準,批準文號,土地使用,征地範圍,麵積和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方式,處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4釋放後果:種植的作物或者在公告發布後沒有列入補償範圍。
2,申請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門; 2注冊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所需登記材料:土地所有權證,地麵附屬物財產證等文件; 5未注冊的後果:不包括在賠償範圍內。
3。製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製定機構:市,縣政府部門和政府部門將與有關單位合作; 2製定依據:土地登記數據,現場調查和結算結果,驗證征地補償登記,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項目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依附補償費等; 4計劃公告: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公布征地的鄉(鎮)村和村,並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第五條:市,縣政府部門和部門應當報市,縣政府批準。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和批準機關:市和縣政府(並向省政府部門報告)。
5。實施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計劃。 1組織實施機構:縣級以上政府部門; 2支付費用:自計劃之日起3個月內由騎士支付給征地的單位和個人,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支付費用。拒絕支付土地。
6,土地交付。被征收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土地。
下一個關鍵問題是如何知道土地征用和拆遷是否“獲得批準”。
律師說,當事人可以通過以下簡單的方式和方法來判斷:## ;首先,要求征稅方辦理手續。無論誰想占用土地或拆遷,他們都應主動出示相關的法律程序,以證明其行為合法。即使征收方已批準批準,我們也應注意審批時間。例如,2008年的土地收購批準是否仍然有效?答案是:無效!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19條,嚴禁閑置土地。農地轉用批準後,如果具體征地或土地使用行為未實施兩年,批準文件將自動失效;根據國土資源部第14條《關於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農地轉用和征地批準文件有效期為兩年。依法批準農用地轉讓或征地後,如果市,縣未在兩年內使用土地或者未實施征地補償安置計劃,有關批準文件將自動失效。可以看出,征地批準一般有效期為兩年。超過此有效期,效果當然會丟失。
其次,看看你是否看過公告並簽名。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的規定,在依法批準征地前,應當將土地使用,地點,補償標準和安置線路通知被征地農民;擬議征地的調查結果應當由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負責。確認;必要時,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被征地農民已知並確認的有關資料,作為征地和批準的必要材料。因此,如果你沒有讓土地征收前的土地目前的狀態調查文件是簽署和確認,那麽當地政府不能報告材料,是不可能批準的;當然,它是在沒有土地使用者的簽名確認的情況下獲得批準的,它既可以是假簽名,也可以不是簽名,但這種批準完全是非法的。
三,到當地土地局進行谘詢和核實。當然,在實踐中,大多數國土資源局拒絕當事人的申請,每次都會因各種原因而被封鎖。
但是,作為被征收人,有權申請查看征地和征收的相關內容是否得到批準。這是被征地人的基本權利,行政部門無權剝奪被剝奪權利。但隱藏得越多,就應該研究得越多。因此,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當當事人試圖以非法,不合理的方式和理由行使知情權但被個人扼殺和製止時,不要氣餒,應積極尋求專業的土地征用和拆遷律師的幫助。它在處理案件和法律知識方麵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實現了為自己實現公正和成功維護權利的目標。
律師提醒客戶,當他意識到自己的合法權利可能會或將會被侵犯時,他必須保持理性,信守法律,並堅信征地拆遷的專業性致力於打擊侵權行為的律師。法律途徑和手段及時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利,爭取在法律範圍內獲得最大的補償。